過度期待會認為自己遭到背叛
其實,
希望孩子在你有事的時候能照顧你,
這種想法本身就是錯誤。
當你對孩子有過度的期待時,
很容易就會將這種心情轉化,
認為孩子背叛你。
但是對孩子們來說,
他們根本不認為這是背叛。
事前也沒跟你商談,
也沒有約定,
他們完全不了解雙親的想法。
於是你就抱怨
「期待他十項,他只做到五項」事實難道不是這樣嗎?
因此,改掉這種想法就沒事了。
把一開始的期待放在零上面,
因為是零期待,
所以你不會抱怨「他只做到五項」
而是改口「他竟然做到五項」的想法。
如果你到現在才說出:
「我蓋房子給你們住」
「我替你們付買公寓的頭期款」
這種好像要從事等值交換的條件,
也只能得到不滿的心情而已。
照理說年輕的夫婦資金不夠買房子,
替他們蓋房子也沒什麼。
問題是,不是送給他們錢,
而是借給他們。即使是親子關係也要打契約,
讓他們每個月攤還借出去的錢。
換句話說自己要下功夫,
想辦法有錢可以過富裕的退休生活。
如果你還是覺得孩子很可憐,
實在不忍心,
那就將他們還的錢存在銀行裡,
以後再給他們。
重要的是必需守住人與人之間的「分際」而已。
如果你一直有一搭沒一搭地支援孩子,
孩子就會被你寵壞而沒有辦法獨立。
一直把孩子當成自己的東西看,
孩子就習慣被寵,
因為孩子喜歡受寵就覺得開心,
這樣的父母也是無法獨立的父母。
孩子是孩子,我是我
總之,
我的觀點是:
即使你跟家人同住,
還是要秉持「基本上你還是一個人」的意識。
「過了二十歲的兒女就是屬於社會的,
養兒育女的任務結束後,你也要回歸社會」,
這就是我的想法。
在所謂的少子化(孩子少,父母老)的現代社會,
每一個孩子的花費的確明顯增加了。
每一家的父母親都很自然地想,
只要是為了孩子就該盡量去做。
但是,
還是應該避免為孩子花費太多金錢。
我的話好像很無情,
我一直認為,建立孩子大學畢業後,
應該還給父母大學學費的制度,
應該是很好的作法。
父母可以替孩子出高中為止的學費,
但是孩子如果大學畢業成了社會人士,
就應該將大學學費分期攤還給父母。
如果這樣做,
孩子腦中就有獨立的意識會萌芽。
再說從父母的角度不得不考慮,
如果自己一生中賺的錢全都花在孩子上,
孩子長大離去之後,
自己還有很長的日子要過,
生活可能變得很困難。
對父母親而言,
孩子獨立的時候,
也正是再度回復自我的時候,
也因此,
我勸大家一定要花點錢在重新培育自己、
讓自己成長這件事情上。
如果父母與孩子雙方都能獨立,
這一來就可以彼此協助和慰勞。
親子間談錢並非是污濁或無情的行為,
我們不應該有這種意識。
如果為人父母或子女的人不能夠從頭修正自己的生活觀,
當然就不可能找到自己想要的幸福。
因此我認為,
必須從黏黏膩膩的親子關係中脫身,
過清爽乾脆的親子生活,才能確保好的心情。
橋田壽賀子精采語錄
◎跟親戚、鄰居之間,盡合理的義務就夠了。
只和自己想真心交往的人維持關係,
生活應該會更美好。
請先釐清對自己最重要的到底是什麼?
這就是能讓你輕鬆活下去的秘訣。
◎夫婦不說話,不一定就是不和樂
意見合不合與感情好壞無關,
夫妻吵架也是一種溝通;
時常把「都是託你的福」掛嘴邊,
感恩和讚美就是夫妻關係的潤滑劑。
◎別等臨終才來「立遺囑」
不管是財產分配或葬禮想要如何辦,
都一定要遺囑中寫清楚,
並且年年拿出來檢視或修正。
本人如果不在生前交代清楚,
反而會造成後代爭議的起火點。
◎認定人本來就不同,就會發現對方的優點
對兒媳婦,
如果從開始就不喜歡,
那麼就算她有優點,
相信你也會看不到。
問題是無論是誰,
多少都有優點,
最重要的是認真地找出這個人的優點,
然後承認和接受它。
◎別期待靠孩子過活!
照理說年輕的夫婦資金不夠買房子,
替他們蓋房子也沒什麼。
問題是,不是送給他們錢,
而是借給他們。
即使是親子關係也要打契約,
讓他們每個月攤還借出去的錢。
換句話說自己要下功夫,
想辦法有錢可以過富裕的退休生活。
◎要有勇氣「討厭時就直說」
拒絕之後,
可能有人會說「那個人好冷漠」,
不過漫長的人生中,
這只是小事一樁而已,
不必太在意。
因為在意別人的批評,
結果卻不能過著自己想過的生活,
這樣不是很無趣嗎?
◎人生只此一回,想去那就去吧!
旅行不一定要完全照著行程表前進,
看眼前什麼是最重要的,
想清楚再做,
事後才不會後悔,
人生亦然。
埋首工作之餘,
別忘留意四周美景,